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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金融平台盗取他人账户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8-24 10:40:55


    一男子利用3M金融平台,趁机窃取密码,随后盗取他人账户钱财,将钱转入自己账户。近日,海伦市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4万元。

  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张某,与李某相识后做起了3M,然而,令李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心却没有换来好报,而张某为了来钱快,想出了歪点子,通过自己的3m金融平台账号,查看上线李某所有的3M金融平台账号,用初始密码测试登录,有2个账号登录成功。张某将这2各账号绑定的银行卡更换成其嫂子刘某名办的哈尔滨银行卡。然后,用网络提供的联系方式,给“提供帮助”方打电话,让“提供帮助”方将钱打到其绑定的刘某名下的银行卡内。2016年3月28日,张某在李某的这2个账户内分别盗走10250元、3000元和100元,将所盗得赃款13350元取出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几天后,李某发现卡内的存款不翼而飞后,立即报警。警方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和钱款转入账户,随即锁定了张某。经侦查,公安机关在2016年4月5日某小区将张某抓获。案发后,张某返还了全部赃款,得到李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的手段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多次秘密窃取他人银行卡内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返还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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