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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话陪审

人民陪审员:张伟

发布时间:2016-08-24 11:01:49


    我是一名新任的人民陪审员,在参加了几次培训及审判后,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陪审陪审,光陪不审怎么能叫陪审员?” 陪审,重点还得在‘审’,否则怎么对得起判决书上的签名?对于如何做好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首先,要自我学习,大力提升自身素质。人民陪审员要学好法律“主修课”,遵循道德“必修课”。一是要认真学习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做到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在平常工作之余研读一些法律书籍,不断学法,才能做到合理、合情、合法地公正执法。二是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虽然在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有独特的作用,但要公正执法也会有“人情”等方面的阻力。因此以道德为准则,提高人民陪审员清正廉洁的自觉性,维护司法公正,应当是我们的“必修课”。

    其次,要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各项技能。一是应经常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针对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际,自己系统的学习法律不具备条件,那么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二是在办理重点复杂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以案学法,使人民陪审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循序渐进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应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案件审理工作是社会特殊工作,是一个明辨是非的过程,在当今诸多诱惑的社会保持一支廉洁公正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十分重要,这就需要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方式,首先要从制度入手,以制度来约束,发现违规违纪的及时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取消人民陪审员资格;其次开展向优秀人民法官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化人民陪审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作用是无尽的。  

    再次,要积极主动,全心投入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要在审案前了解案件内容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其情,明其意,这样才能和法官进行交流与合议,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在审判过程中,应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因为公正是司法工作生命线,廉洁是法官立身之本,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要坚定法律信仰,理解好、适用好法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以自己的好恶来评判案件,应与法官紧密配合,并应发表独立意见,决不形式上参加,而实质上不参加,陪而不审,审而不判。应充分发表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方面的见解和看法,还要以其特殊的身份从普通人的视角,用社会道德标准、伦理等对案件分析评价,反映民众声音,使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要明确地位,保持独立思考思维。人民陪审员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个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也就是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要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在陪审过程中要认真倾听,认真思考,认为需要发问时就向审判长建议,大胆发问,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成为表面上的一种形式了,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当案件审理结束后,听取主审法官的意见,达到共识更好,如意见不一致要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合议庭讨论时,如果采纳自己的意见,说明自己的思维正确,如果没有采纳,认真查找存在的原因。  

    第五,要严格自律,保证严守审判秘密。要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决不做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律的事情,在严守审判秘密的同时,必须严守审判中接触的国家秘密、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为弘扬司法民主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要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把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人民陪审员这种独特的角色功能和作用优势体现在陪审活动中;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同时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审判功能,帮助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丰富思维判断,增强裁决过程的透明度,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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