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牡铁法院维护司法公信从为民做起

  发布时间:2014-05-13 08:51:07


                  

    2014年4月24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院和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圆满完成两起法鉴调解案件,既节约了当事人打官司费用,又维护了法院司法公信的形象。

    第一起案件是2012年5月27日,受害人严德镜被火车撞伤,左下肢伤残,原告申请受伤后需要护理依赖。当事人目的是多要赔偿数额,达不到诉求就产生了想把受害人送到哈尔滨铁路局的错误想法。原告家中其母亲和双胞胎哥俩,三人又是靠政府救济生活,哥俩都患有精神疾病。原告申请要求找“最好的、最高的”鉴定机构为其做司法鉴定。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与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院技术处,及时进行了法鉴摇号,选定鉴定机构。摇号前,法院工作人员为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对原告要求赔偿近80万元,被告又不能就给80万元,赔偿也需有法律依据,被告把案件推到法院判决上。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不了,按程序及时介绍有资质法鉴机构,联系法鉴机构能否到申请人居住地进行法鉴及相关费用等规定,详细讲解法鉴风险和法鉴公信度。在未向司法鉴定机构缴纳鉴定费的情况下,让申请人多了解法鉴规则,到黑龙江省普利斯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前咨询,该鉴定中心主任为当事人讲解了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和规定。在普利斯司法鉴定中心解答中,肯定了申请不够支持护理依赖的意见,讲到:“并不是收了钱,什么法鉴都能做的”,打消了当事人的鉴定诉求。原告委托律师说:“你们法院为我们着想,我们相信你们和法鉴中心的意见和观点,为我们节省了费用,谢谢法院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精神”。

    另一起案件是故意伤害案,(2013)牡铁刑初字第20号申请人亢命有因双方当事人赔偿额度争议较大,被告同意调解,并愿意赔偿,但原告诉求过高,无法达成调解的法鉴案件。经协调员请牡丹江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机构为双方讲解了法鉴规定后,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解答均表示认可。在未交鉴定费的情况下,双方得到法鉴机构的鉴定意见,使案件圆满解决。当事人说:“这样鉴定真好!不交费得解决,省钱、省力,这回还用不着赔偿那么多钱了,多谢司法鉴定机构和办案人员为民服务的热心”。(注:文章严德镜、亢命有为化名)  

    后记:法院法鉴工作,不是摇一个号,选一家司法鉴定机构交款就完事的工作,要达到案结事了,法鉴工作还需不断发展和探索。

责任编辑:刘东安    

文章出处:牡铁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