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双方当事人拿着锦旗和感谢信专程来到了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共同表达对法官:“为民服务,热情执法”的谢意……
2011年12月14日,被告人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发生口角。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用拳头将被害人双面打伤。牡院受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后,办案法官首先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当事人双方仍然各不相让,双方根本矛盾并不在于赔偿的数额,而是积怨颇深的家庭矛盾,只有从源头入手才有可能实现调解目的。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家庭纠纷,其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被告人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当事人: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的国家,人人都应努力维护好团结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但由于我法律知识淡薄,教子无方,在孩子家庭纠纷、抚养权的问题上,没有很好沟通,激化了矛盾,孩子伤害了对方,触犯了法律。是法官宣讲法律,如何做遵纪守法公民。特别是女法官为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人性化的执法,真是我们心中的好法官。她一心为民,勤奋工作,换来了两个家庭的安宁和社会和谐。最后,全家保证,永远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官:处理每一个案件,都是在为社会和谐,为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