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波同志能够始终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严肃执法、廉洁执法的观念,在是非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思路清晰,敢于坚持原则,不搞特殊,不徇私情。在办案过程中,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模范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公平与正义。
自到立案庭工作以来,他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司法为民途径,积极做好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大力拓展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和服务质量,开展了巡回立案、电话、网络预约立案等服务举措。信访工作中,他认真履行信访职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用心关注民生,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决民忧,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重要会议期间,他多次执行信访接谈任务,每次都提前入手制定涉诉信访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信访的稳控工作,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好评,并曾得到了省法院的表扬,为我法院信访工作取得的好成绩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他坚持开展自觉学习,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今年共撰写法院信息4篇、其中诉前引入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的信息被哈铁中院和省法院采用转发,并在中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撰写的调研文章荣获哈铁两级法院论文评选活动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