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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指引】诉讼费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09:21:25


    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标的金额 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2.5%-200元

    10万-20万 2%+300元

    20万-50万 1.5%+1300元

    50万-100万 1%+3800元

    100万-200万 0.9%+4800元

    200万-500万 0.8%+6800元

    500万-1000万 0.7%+11800元

    1000万-2000万 0.6%+21800元

    2000万以上 0.5%+41800元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离婚 一般情况 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 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0.5%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一般情况 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类型 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元以下 50元

    1万-50万 1.5%-100元

    50万-500万 1%+2400元

    500万-1000万 0.5%+27400元

    1000万以上 0.1%+67400元

    (七)诉讼保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30元

    1000元-10万元 1%+20元

    10万-89.6万元 0.5%+520元

    89.6万元以上 5000元

    (八)其他类型案件: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

    申请破产 依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另,简易程序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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