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许海琨同志到立案庭工作,他能够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许海琨同志对待工作认真热情,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有礼貌的接待,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诉讼问题也都全面仔细地解答,来到立案庭的当事人都说他是个有责任心的好法官。他工作态度严谨,对当事人的身份和递交的诉讼材料都予以确认,保证无误;严格按照省院和中院对于立案信息录入要求进行工作,无漏填、错填现象出现;立案后及时准备送达材料连夜赶往外地向被告送达,为案件的进一步开展和审判庭室审理案件节约时间,始终秉承为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的原则。
2016年许海琨同志多次去北京、沈阳参加接访工作,舍弃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坚守在接访的工作岗位上,接访期间实现我院上访人零登记的目标,圆满完成接访工作。即使身在外地工作,他也严格遵守纪律,从不迟到早退、怕苦怕累,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许海琨同志还是个热心肠。在工作之外自觉承担了为单位修理门锁,帮助审判庭修理订装卷用的机器等份外工作。这些虽然都是举手之劳,但却为单位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他这种以法院为家、热爱工作的精神值得学习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