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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廉政到自觉廉政

  发布时间:2017-04-21 14:16:04


    4月20日。院政工科对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廉政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在巡查中,我们发现,干警们的廉政意识非常强,拒吃请、拒礼,在金钱面前毫不动摇的观念已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中。从2017年1月到目前为止,拒礼两次,其中,民庭庭长彭安民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用信封装一沓人民币(约10000元,未清点),被彭安民婉拒;执行局刘世辉副局长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给其两条香烟被谢绝.;王金龙副院长带领民庭的同志到鸡西工务段宣讲法制课,谢绝了段领导到饭店就餐的邀请,坚持在单位食堂就餐;有的干警在外出办案中,尽管有时候有当事人参与,但也未发生“三同”和“吃”、“拿”、“卡”、“要”现象,到目前为止,我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巡查中,在与审判业务庭的干警们交谈中,他们表示:近几年来,党中央反腐的力度之强、决心之大,是以往从未有过的,反腐倡廉已是常态化,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着廉政教育,年初,我们与院签订了廉政责任状,签字就应当履行义务。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相继召开了廉政大会,王国华院长也经常强调廉政的重要性,腐败违纪案例和清正廉洁的典型事例都在提醒和鞭策着我们,违法违纪的代价我们承受不起,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从教育廉政到自觉廉政,是一次质的变化。教育廉政是被动性,自觉廉政是主动性。被动性的廉政有可能违纪违法,主动性的廉政是遵纪守法的,是“零违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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