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来,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几件案件的审理,对于人民陪审员工作也有了一些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有几点感悟在这里与法院和陪审员们分享:
1、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应作为一项长期任务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除自己加强学习提高外,更需要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不间断的教育培训。
一是经常举办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针对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际,自身加强系统的法律学习不太现实,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在办理重点复杂案件时,人民法院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以案学法,使人民陪审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循序渐进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经常组织开展观摩审判活动。一方面,旁听本院优秀法官审理案件过程和优秀陪审员陪审案件过程,另一方面到外地同级人民法院旁听优秀法官审理案件过程和优秀陪审员陪审案件过程。三是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案件审理工作是社会特殊工作,是一个明辨是非的过程,在当今诸多诱惑的社会保持一支廉洁公正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十分重要,这就需要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方式,首先要从制度入手,以制度来约束,发现违规违纪的及时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取消人民陪审员资格;其次开展向优秀人民法官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化人民陪审员。
2、对待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有热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展第二、第三职业的创收,相对清贫的人民法院陪审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加之人民陪审员在自身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作和社会交往,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确实存在很大困难。因此,作为人民陪审员对待陪审工作如果没有满腔热情和一颗恒心,是难以持久和胜任的。
我之所以能把陪审工作做好,是因为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充满热情,无论哪个法官打电话约我,我都会千方百计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甚至加班工作到零点,也要参加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同时,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保持热心不变,持续恒温。
作为人民陪审员只要对待陪审工作抱有一颗持续的热心,少一些杂念,一定能处理好自身的工作与法院陪审工作的关系,促进陪审工作登上新台阶。
3、人民陪审员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
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个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也就是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要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在陪审过程中要认真听,认真思考,认为需要发问时就向审判长建议,大胆发问,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成为表面上的一种形式,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当案件审理结束后,听取主审法官的意见,达成共识更好,如意见不一致要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合议庭讨论时,如果采纳自己的意见,说明自己的思维正确,如果没有采纳,认真查找存在的原因。
4、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社会和谐
无论民事案件的陪审还是刑事案件的陪审,主持法律的公道是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既要主持法律的公道,又要打造社会和谐,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作为人民陪审员要融入这个课题之中。一个案件审理适用法律再公正,如果当事人不满,就达不到社会和谐的效果。作为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特殊身份的优势开展调解工作。
三年来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告诉我们,只要你对构建社会和谐有强烈的责任心,作为人民陪审员你就会千方百计想办法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5、管理机构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很重要
根据调查,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出现“两少”现象,即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过问少,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沟通少。
针对这“两少”现象,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要加强参加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一方面要加强人民陪审员自身联系,管理机构要经常找人民陪审员谈心,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困难;要以活动为载体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听取人民陪审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人民陪审员大胆地参与案件陪审。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人民陪审员在自身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作,频繁参加审理案件势必影响自身工作,势必影响人民陪审员在本单位的形象,这需要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经常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进行走访协调,同时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有利于人民陪审员的条例或规定,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合法利益。
以上是我对陪审工作以及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几点感悟和见解,不当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