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和包某是京东公司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但两人却先后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为此,两人与京东公司产生劳动争议。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于日前审结这两起案件,认定京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其支付两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据孙某说,他于2012年入职京东公司,岗位为司机。2016年12月27日,他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从那之后公司便没有再给他安排工作。2017年1月15日,他在微信工作群中告知领导,自己将于1月25日回老家过春节,2月5日上班。请假之后,公司在明知他即将返乡且近一个月也未安排出车任务的情况下,于1月24日安排他出车。因为担心出车会耽误回家行程,他没有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按照请假的时间回家过春节了。公司认为,孙某在1月24日至1月26日连续旷工超过两天,通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随即,孙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认定京东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京东公司不服裁决,向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京东公司提出,孙某的出勤周期为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他从1月24日至26日均未出勤,已经旷工超过两日。孙某提出,自己的工作时间并非像公司所说,而是上班一天,休息一天。
法院审理后,根据孙某提交的证据,对孙某所主张的出勤周期予以采信。在这种情况下,孙某1月24日正常出勤,次日即1月25日为休息日,因此并没有构成连续旷工超过两日。据此,认定京东公司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有着同样境遇的包某与孙某一样,均获得了法院一审判令京东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