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牡铁法院执行局经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仅用二天时间就顺利执结一起刑事财产刑案件,以此推动牡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活动起好步、开好局。
被执行人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牡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二千元。拘役期满后,被执行人于某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该案执行难点有二:一是被执行人于某系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人,通过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无法查找;二是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于某有任何财产。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牡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仲平做了大量的先期调查工作,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于某在林口县青山镇林场承包山场。经与青山镇林场人员联系,掌握了被执行人于某承包山场的位置。8月31日,执行局干警李雪松、马威到达青山林场,通过青山林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于某,均已不在林场等借口推脱,后执行局两名干警掌握具体位置后,不顾山道危险,于当日晚上20时到达于某承包山场,未找到被执行人。但是执行局两名干警不顾疲劳,于第二日早上5点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承包山场。找到正在熟睡的被执行人于某。向其讲明执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释法明理、陈诉利弊,被执行人于某对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执着”表示佩服,最终当场履行罚金义务。
牡铁法院“百日攻坚”执行活动,首战告捷。期待再传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