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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能够“帮忙” 性侵女生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7-10-19 17:13:52


    女学生通过微信认识一位“领导”,该男子以帮忙为由开房将其强奸。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强奸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2016年,李某系某在校大学生,正暗恋军训教官陈某。被告人张某通过被害人姐姐得知李某微信将其添加为好友开始聊天,张某自称警局所长,谎称认识陈某所在部队领导,可以帮忙让李某与陈某见面。事发当天下午,张某将李某骗至宾馆房间内,在等待陈某过程中,对其动手动脚,后强行抱至床上发生性关系,该宾馆保安和服务员听到李某呼救后赶到现场,随后李某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故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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