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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赖”清偿借款 担保人起诉追偿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7-10-23 10:05:47


    这年头,替人担保都要仔细思量。这不,安徽居民常某为一对夫妻朋友担保借款三万元,结果对方不偿还,债务全部落到了自己身上。为了要回这笔款项,常某无奈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常某与梁某夫妇是多年朋友。2015年12月,梁某通过常某介绍向熟人借款了30000元做点小生意,并且约定利息,由常某提供担保。不料借款期限到后,梁某却迟迟没有还款,借款人便向法院起诉梁某夫妇及担保人常某。

    2016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梁某夫妇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而某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梁某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强制执行了常某,偿还30000元本金、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合计38500元。后来常某多次向梁某夫妇催要垫付的款项,均被各种借口予以拒绝。无奈之下,常某只能不顾情面将其夫妇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常某为被告借款提供担保,并替两被告履行了还款义务,有权向两被告追偿。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梁某夫妇应付给原告38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目前,常某已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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