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抢劫“的哥”潜逃12年终落网 男子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7-10-23 10:07:56


    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周某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13日凌晨2时许,周某祥和同案人周某清、周某某(二人均已判刑)饮酒后,在湖南省汝城县一医院门口拦截被害人邓某某的三轮摩托车,要求邓某某送其三人至汝城县土桥镇周家村。摩托车行至汝城县土桥镇横迳村路段时,周某祥和周某清、周某某以不给车费为由,采用暴力殴打、强行搜身等手段,抢走邓某某现金人民币90.4元。其后,三人将抢得的赃款挥霍一空。案发后,周某清、周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被判处刑罚,而周某祥则一直负案在逃。2017年5月3日,周某祥在其家门口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周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周某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