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伪基站向电信用户发送大量诈骗信息,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近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份,被告人杨某某纠集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前往邵阳接受使用伪基站培训,随后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等人前往全国各地利用伪基站发送了大量诈骗短信。2017年2月22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滁州市市区境内冒用中国工商银行95588号码发送诈骗短信,致使被害人李某被诈骗3838元。2017年2月24日,被告人刘某某受被告人杨某某指使,到来安县境内发送诈骗短信10056条,后被来安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到案后,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