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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对抗警察妨害公务 吸毒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10-31 10:19:18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理,吸毒男子用小刀自残并刺伤民警。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14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4名民警在榆林市高新区一酒店布控抓捕吸毒嫌疑人张某时,见到被告人贺某形迹可疑,便向贺某表明身份。贺某因自己是吸毒人员,害怕被警察带走,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对着自己的胳膊乱划。当民警上前制止时,贺某用刀乱刺,将两名民警刺伤后逃离了现场。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名民警的手掌和手指皮肤裂伤,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为了维护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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