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推进牡铁法院“轻刑快审”工作,努力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审理质效水平,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审理轻微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的精神,牡铁法院召开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规程》(以下简称轻刑快审)联席会。
联席会在我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居义主持牵头下,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牡丹江公安处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轻刑快审”办案机制推进工作,联席会旨在加强牡铁法院刑事审判与公安处刑侦部门、检察院公诉科、司法局矫正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的配合联系,进一步加大“轻刑快审”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借助“轻刑快审”机制工作平台,及时、准确打击各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1、明确“轻刑快审”适用范围: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
2、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追诉和指控的犯罪无异议的;
4、被告人同意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和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
5、建立快速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加快庭前社区矫正调查速度,司法局矫正办公室在收到法院调查函之日起5日内完成调查评估;
6、建立公、检、法、司配合联席制度,及时总结经验。
“轻刑快审”草案内容经过讨论、修改、增删、定稿后,于2018年1月15日正式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