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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店内无人盗走六万元男子屡教不改“六进宫”

发布时间:2018-06-20 12:13:50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湖北一男子陈某在2011年至2017年间屡犯盗窃罪、被法院五次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干着“老本行”,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趁店内无人之际,撬开抽屉锁实施盗窃。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3日,被告人陈某来到某处街上闲逛时,发现一家饲料店内无人,便趁机撬开店内桌子抽屉,从抽屉中的女式挎包内盗走人民币6万元。当陈某将现金夹于腋下走出店门时,被害人刘某及时发现现金被盗,随即喊人帮忙抓住逃到店外马路上的陈某。陈某见状一边逃跑一边将钱丢在地上。最终,被告人陈某在某中学被群众抓获,被害人刘某被盗的人民币6万元在群众的帮助下如数找回。当日,被告人陈某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辩称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其最终没有占有盗窃的财物,属于盗窃未遂。经查,被告人陈某将盗窃的人民币6万元夹于腋下,已走出被害人的店门,逃到店外马路上,被害人已失去了对现金6万元的控制,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既遂,故对被告人陈某的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被全部退回未造成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曾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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