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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 原被告分别送来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8-07-31 14:03:02




    一起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后,原告和被告先后给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对立案庭和民事审判庭法官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着想的负责态度以及热情、耐心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认可,并表示感谢。

    2017年2月21日,69岁的原告李某由北京站乘坐被告牡丹江客运段担当乘务的T17次旅客列车,办理了5车13号上卧铺。夜间去卫生间时由于光线昏暗没有看清最后一节梯子,导致没有踩实抓牢而摔落在地上,造成腰椎1节骨折。李某认为,被告工作人员没有尽到防护责任,摔伤后没有为其提供应有的救治,应该赔偿她的经济损失。之后,李某荣多次到被告单位索要赔偿。5月底,李某荣来到牡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起诉事宜,立案庭副庭长石波等同志热情接待了她,在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根据诉讼标的不大,事实比较清楚,而司法鉴定费用又较高等实际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派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和特邀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没能达成和解。

    立案后,主办法官王金龙和彭安民、潘华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在明确是非的基础上,从赔偿标准、责任划分、鉴定费用以及费用分担原则等方面,为原告详细算了一笔经济账,让其明白了继续打官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同时,也向被告指出了其工作人员存在的没有尽到审慎安全义务的问题,建议其主动协商解决。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及时履行完毕。对这样的结果,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文章出处: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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