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桃南法庭的一份调解“建议书”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为本辖区林场百姓的热议话题,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桃南法庭的法官们是百姓的贴心人。
这是一起80岁老母状告6个儿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家事纠纷,看似普通但又有隐情。6名子女并非不孝顺,而是因老母亲与老父亲常年不和,自己要求搬出去单独住到养老院而引发了诉讼。子女认为,老母亲到养老院居住增加了儿女的负担,属非必要支出,也影响了整个大家庭的团结,不同意支付该部分支出。因为疙瘩没解开,开庭当日,6个被告一个也没有到庭。
虽是缺席审理,根据其中两个被告的书面答辩,结合原告的陈述,案情基本清楚,如何解开6名子女的心结,是法官在判决之前首先要考虑的,于是法官根据本案的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写下了1000多字的调解“建议书”,分别向6被告送达:“……鉴于你们未到庭,不愿意与你们的母亲面对面进行沟通,强行判决亦未必是解决纷争的最好选择,故在判决之前,承办人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作如下建议,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帮助或启发:……尽管如此,也希望你们兄妹6人在收到本建议书的时候立即行动起来,抓住端午节这一个传统节日,与你们的母亲共同欢度佳节,让你们的母亲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儿女的孝心,感受到你们时时刻刻牵挂着她的冷暖和健康。同时也希望你们在合家共度端午佳节之时,回忆你们的母亲在艰苦岁月养育你们的艰辛,以更好的行动教育儿女如何知恩图报。”
安排了第二次开庭。也许是建议书感动了6被告,其中4人参加了诉讼,4被告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并愿意进一步安排好原告的生活。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6被告按调解确定的义务如期予以履行。
医治心病,法官不是万能的,但心病要的是心药去治。本案中调解“建议书”这份心药,就是用浓浓的亲情请子女感同身受地尊重对方意愿,理解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心理偏差,面对面地解开母亲心结,共同寻找妥善居所。“建议书”虽然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同样具有变法析理的说服力,且更增添了情感疏解的引导力,对化解家事纠纷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