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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办卡后不提供健身服务 消费者起诉要求退款

发布时间:2019-03-19 15:24:08


    中国法院网讯  肖女士称,其在健身房办理VIP健身卡一张,但办卡后该健身房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故肖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办理健身卡的费用12888元及赔偿损失35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肖女士诉称,2018年7月,她在某健身房办理了至尊VIP24个月,价钱12888元,同时赠送30节一对一私教课程。同年10月,肖女士第一次去该健身房,发现健身器材不完备;第二次去时发现健身环境条件依然不好,安排的私教以未开卡为由主张不能正常上课。后其多次预约私教,均被告知不能上课。后该健身房告知其须再购买30多节私教课程,否则不能保证上课效果和上课时间。肖女士认为该健身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提供承诺的私教服务,并且在已有30节私教课程的基础上,额外要求购买30多节私教课程属于欺骗行为,遂提出退款的要求。然而健身房提出如退款需扣除45%手续费,双方协商未果,故肖女士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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