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院大力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的当下,牡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持续发力,将“初心使命”与“公正司法”相结合,不仅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加以援助,以达到标本兼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目的。
在近期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付某为同学关系,后由于借款纠纷双方关系急剧恶化,付某对于还钱事宜一直态度消极。在深入了解到双方症结所在之后,牡铁法院执行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到了付某身上,在讲明法理的同时详细告知了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耐心劝导其虽然官司输了,但不能输掉人品和同学情谊,从中找到了案件突破口。随后,在付某通过房屋中介售卖房产遭遇大额索赔时,执行法官又在百忙之中主动为付某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法条规定帮其据理力争,讨回了公道。对此,付某深受动容,更加积极地筹集资金准备还款。同时王某有感于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和付某筹款的艰辛,主动放弃了案件利息和延迟履行金。最终,付某及时履行了两起案件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并且二人的关系也破冰升温,重拾了同学情谊。
案件办结后,王某与付某双双为牡铁法院送来了感谢信与锦旗,付某在感谢信中说道:“通过这个案件,我既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贵院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