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铁法院积极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及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5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巧妙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保证疫情期间市场主体稳定发展营造了和谐的营商环境。
原告牡丹江铁路石河采石场与被告中铁某局于2017年4月25日签订道砟供应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道砟石,截至2018年4月,原告向被告共提供了价值126万元的货物,被告已支付货款80万元,剩余货款及抵押金共计56万余元,经多次索要,被告却以预算超额、资金流转不畅为由,拒绝偿还。原告眼见实现债权遥遥无期,出于无奈,只得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案件立案后,牡铁法院了解到原告企业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经济效益下滑明显,经营面临着重重困难。为帮助该企业加速实现债权、助力其生产复苏,牡铁法院立即决定由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王金龙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该案件。案件办理中,由于被告没有还款意思表示且资金流动无规律,主审法官积极向原告释明了针对此种状况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优势。原告于当日递交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物。主审法官在审查过材料后,迅速委派两组干警日夜兼程奔赴海林、北京两地,查封原告担保财产,并成功冻结被申请人在北京银行账户内存款56万余元。
而此时,被告企业的态度也开始转变,主动与主审法官进行案件沟通,了解查封冻结情况。对此,主审法官抓住时机趁势进行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委派了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调处纠纷。双方在调解过程中互相体谅到对方的难处,以积极地态重新协调了还款事宜。最后,原告企业同意撤回起诉以维护被告公司企业信誉,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表明继续合作的诚意。
牡铁法院顺应司法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积极采用诉前保全措施、致力多元化解纠纷,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得到稳定发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