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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站加价倒卖车票 男子被判拘役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0-12-24 09:36:59


    因被指在北京站及北京西站售票窗口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欲加价出售,男子郑某涉嫌倒卖车票罪被公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八千元。

    2018年11月,郑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北京站及北京西站售票窗口,使用购买的74张他人身份证,购买76张火车票,欲加价出售。火车票票面价值17000余元。

    郑某供述,除了周五,每周其他六天时间,都会带着身份证到北京西站南广场售票厅购买火车票,一般卖北京通往东北方向的卧铺票。他会每个窗口问一下,优先选择下铺票。每到周五,就带着当天的火车票到北京站,把火车票卖出去,一张票加价20元到30元不等。

    庭审中,郑某表示,一般他会把票卖给票贩子。卖完后,在北京站售票厅用身份证再购买下一个周五的票。如果卖不出去,就到窗口退票。

    据了解,民警在其居住地进行检查时,查获了用于倒卖的76张火车票和74张二代居民身份证。民警已与其中一张身份证的失主取得联系,失主称自己曾经在北京站购买火车票时丢失该身份证,现身份证已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北京站及北京西站售票窗口,使用购买的74张他人身份证,购买76张火车票,欲加价出售。火车票票面价值17000余元。郑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已构成倒卖车票罪,考虑到郑某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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