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持执行不停摆,近日,成功为某信息公司追回了制作费,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2月14日,某信息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APP开发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科技公司向信息公司提供APP制作、服务器租用、APP维护服务,为此信息公司预先支付了39000元的制作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科技公司未能依约完成制作,法院判决其退还制作费39000元。
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各类资金账户里仅有三千余元钱,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疫情防控不便外出办案,执行法官便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并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不厌其烦地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均以生意不好做,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被执行人讲述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其经营造成的严重影响。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积极要求履行退还义务。申请执行人也体谅被执行人创业不易,同意放弃一部分欠款,最终以退还共计33750元制作费为这场服务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疫情防控期间,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积极作为,努力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