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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法院:线上诉服暖民心 智慧法院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2-18 10:26:47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诉讼服务实现从“立不立”到“快不快”,从“多次跑”到“跑一次”,从“法院见”到“线上办”的巨大转变。绥化法院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现代科技与诉服工作的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打官司“少跑腿”为上限,“不跑腿”成常态。特别在抗疫期间,得益于智慧法院建设打下的坚实基础,运用网上立案、视频调解、电子送达等线上诉服手段,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为推动审执质效提供了坚强诉服保障。

    零等待 网上立案成功办理

    春节将至,家住青冈县的解女士还有一些欠款没有回收,准备走诉讼程序,在诉讼服务中心因疫情已暂时关闭的情况下,得知可以进行网上立案让她看到了希望,可对于第一次接触网上立案的解女士,如何操作成为了困扰她的难题。1月21日,她拨通了青冈法院的值班电话,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对立案操作前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指导其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操作网上立案申请。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当即对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立案,随后通过微信向解女士送达了缴费通知书,解女士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了诉讼费,并将回执反馈给工作人员。至此,2起民间借贷案件从立案到缴费仅用时10分钟。解女士对网上立案的方便、快捷及工作人员工作的耐心、高效频频点赞!

    零距离 跨域立案隔空解忧

    汤女士长期居住在香港,多年前,曾与居住在海伦市的王某谈恋爱,恋爱期间,王某多次以各种借口向汤女士借款,直至二人分手借款共计37670.00元。汤女士多次向王某索要,王某却找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于是,唐女士欲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委托代理人于律师通过邮寄方式,向海伦法院递交相关诉讼材料提起民事诉讼。经工作人员审核,该起纠纷涉及香港地区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案件,参照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规定处理,应由中院管辖。于是,工作人员立即拨打电话向于律师核实情况,得知,汤女士确实一直在香港居住,且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于律师在得知该案应由中院管辖后表示,由于封户管理,无法再及时向中院邮寄立案材料,希望得到海伦法院帮助。工作人员立即与所属管辖的绥化中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1月27日9时37分,海伦法院工作人员在线向绥化中院发起跨区域立案申请,对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拍照上传。9时42分,绥化中院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并于9时50分受理了该案。于律师即收到了立案成功的短信,并转账缴纳诉讼费用。随后,海伦法院工作人员将该案的诉讼材料邮寄到绥化中院。至此,海伦市人民法院和绥化中院顺利完成对接,仅用13分钟即成功跨域立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巧妙的化解了当事人诉讼难题,让远在香港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温情。

    零跑腿 线上开庭当庭宣判

    原告沈某与被告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定于2021年1月29日开庭,因开庭时间正处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审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通过线上视频方式继续审理,双方均表示同意、理解和支持。主审法官首先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1月27日11时,明水法院第五公判庭内,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该案正式开庭。庭审现场,除了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佩戴着口罩端坐在庭审席,原、被告席位上空无一人。视频庭审过程中,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11时20分该案审理结束,并当庭宣判。该案得以快速审结,有效节约了庭审时间,便捷的审判方式也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零成本 视频调解高效解纷

    庆安法院“金牌调解员”李玉君,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诉前调解+视频调解”高效、便捷、低耗的优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1月21日,“老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再一次成功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庆安县居民尹某于2015年1月向李某处借款5万元,约定了还款期限。逾期,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逐诉至法院。李某通过网上立案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分案至“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老李”受案后立即通过电话分别与李某、尹某取得联系,引导二人网上注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账号,细致指导操作方法,仅用不到2个小时就完成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王某某因其乘坐的车辆在昌五镇某村口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不幸伤重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所乘车辆司机王某伟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车辆司机侯某负次要责任,陈某为该辆无号牌车辆的车主。王某伟已经与死者母亲张某、儿子王某达成了赔偿协议,但侯某、陈某一直未给予赔偿。故张某、王某于1月18日向肇东法院昌五法庭打来电话,申请立案,要求侯某、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共计237 759.75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将该案委派给昌五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庭调解工作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邀请各方当事人在线调解,并耐心的向陈某解读了法律对该类案件的规定,指出作为侯某驾驶的无号牌车辆的车主,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对调解员的调解意见表示认同,遂主动提出由自己给付赔偿款20万元、侯某不再承担责任的意见。双方在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后,陈某当即用手机银行向张某转账20万元,张某、王某收到汇款信息后出具了收条,并提交给法院。至此,当事人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困扰心底两个多月的难题。

    截至2月8日,全市法院接收网上立案申请681件,跨域立案18件,视频调解28件,电子送达154件,接听咨询电话1393人次,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听2223人次,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平均得分89.59分,结案366件,其中肇东法院结案率达40.66%。

    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不仅是疫情防控的应急之举,更是提升一站式建设水平的长远之计。绥化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深化改革,更加精准的回应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服务质量更优、解纷能力更强,切实让群众从诉讼服务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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