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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火炬街道党工委授予我院刘东安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5-11-25 09:56:03



弘扬文明精神

    2015年6月30日,我院刘东安同志被牡丹江市火炬街道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标兵”称号,并被日照社区推送参加十位“最美牡丹江人”评选活动。

    自我院与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社区组成共建单位以来,刘东安同志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前往火炬街道为居民宣传法律常识、编写板报,并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与社区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社区居民纷纷表示“刘法官的做法让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用行动证明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刘东安同志此次被推选参评“最美牡丹江人”,也充分证明了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性,只有服务群众才能被群众信赖。牡铁法院也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对干警的教育,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服务意识,为保障社会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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