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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谢谢你--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22-06-16 10:51:59






    2022年6月15日,原告王某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牡铁法院,以此表达对办案法官深入现场调解,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多年矛盾的感激之情。

    今年5月,王某将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为第三人王某、申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办案法官通过阅卷敏锐的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上看,是原告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纠纷,但背后很可能存在着更深层的原因,为此,办案法官主动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案件背后的“故事”。

    原来,王某与第三人是亲属关系,几年前,第三人未征得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王某同意,就擅自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并于当年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王某得知后,与第三人发生了矛盾冲突,经多次交涉,双方积怨反而越来越深。索性,王某以第三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为由,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向第三人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遭拒后又气愤的将不动产登记中心诉至法院。

    了解到矛盾根源所在后,办案法官意识到,仅仅就案论案,显然无法解决根本矛盾,无论本案最终如何处理,各方当事人将来势必面临着更多的矛盾和诉累。为了不让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各方矛盾,特别是王某与第三人之间的冲突,办案法官多次与王某和第三人沟通、调解,主动释明法律法规规定,在明确是非的基础上,从亲情与利益冲突之间寻找突破口,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认可的方案。最终,第三人同意主动拆除房屋,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房屋产权登记。6月14日,在办案法官的现场确认和见证下,第三人拆除了私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为第三人办理了注销房屋产权登记的手续,同时,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没经过开庭审理,没经历判决、上诉,一起不动产登记案件圆满解决,原告和第三人之间多年的纠纷和积怨也化于无形,原告笑道:这顺利的有点难以置信。当然,他也知道,今天的顺利和矛盾化解,源自法官多次的“不顺利”、“不轻松”,来自办案法官的用心和坚持,于是,才有了当事三方握手言和后,原告以锦旗表达感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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