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遮挡视线及暴雨后的路面积水均会对正常出行造成影响,在早晚高峰影响更为突出,劳动者可能因此迟到或缺勤,用人单位能否因此扣除劳动者缺勤工资或以年休假抵扣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遇极端暴雨,政府部门统一通知停工停产,则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中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扣发工资或用年休假抵扣。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会因暴雨停工、停产,故虽然劳动者因强降雨导致堵车、道路不通等原因缺勤或迟到,并非劳动者自身所导致,但因不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劳动者不能享受前述规定中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据此安排以年休假抵扣或扣发相应工资。
为更好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在遇到暴雨难以按时到岗情形时,应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并告知相关情况,若能够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居家办公,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若不能居家办公,劳动者应按规定履行单位内部请假程序,与用人单位就使用年休假进行抵扣或工资发放问题进行协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若暴雨已达到威胁生命安全的程度,构成不可抗力,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迟到扣发工资或用年休假抵扣。若用人单位此种情况下坚持要求劳动者到岗工作,劳动者有权拒绝,且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用人单位如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