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透过行政争议表象,找准背后的赔偿纠纷症结,促成行政与劳动争议一揽子实质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3年10月的一个傍晚,刚过下班时间,牡丹江市某小区保洁员老赵(化名)在工作区楼前突发脑梗倒地,身旁还堆放着清理出的纸壳垃圾。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老赵仍于次日不幸离世。
老赵离异多年,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女儿刚刚完成学业,在南方找到稳定工作,还没来得及尽孝,父亲便撒手人寰。悲痛之余,女儿开始为父亲的工伤认定奔走,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5年5月,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赵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某物业公司不服该决定,以人社局为被告、老赵女儿为第三人,向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开庭审理时,物业公司代理人表示,事发时已过下班时间,老赵整理纸壳垃圾属于个人行为,不应纳入工伤认定范畴。人社局则认为,保洁员整理纸壳垃圾是工作内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老赵女儿的代理人当庭提交多份类案判例佐证主张,而老赵女儿对企业处理此事的态度表示心寒。
合议庭研判后认为,该案表面是行政诉讼,核心是工伤赔偿争议,不仅牵涉民生,也影响着企业生存发展,若仅就行政行为合法性下判,无法真正解决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后续纠纷,造成司法程序空转。
“必须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将行政案件背后的赔偿纠纷一并化解!”合议庭很快达成了一致的办案思路。
随即,法官开始组织分头调解工作,一边耐心倾听老赵女儿讲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安抚其情绪。另一边主动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先从企业经营成本、风险防控等角度表达了对其顾虑的理解,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其妥善处理此事,既能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也能减少后续的法律风险,对企业长远发展更有利。调解过程兼顾双方合理关切,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中,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几轮沟通下来,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我们愿意和解”,物业公司负责人主动表示。老赵女儿看对方态度诚恳,也点了头。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在线上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感谢法官,父亲的事终于有了交代,我也可以安心在外打拼了。”和解协议签订后,远在南方的赵某女儿发来微信表示感谢。